天帝教台北市掌院
台北市掌院二十週年慶 - 舉辦【書法比賽】比賽辦法及報名表
日期 2006-08-21 01:30:11 | 文章主題: 掌院
| 台北市掌院二十週年慶 - 舉辦【書法比賽】比賽辦法及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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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 的:為傳佈天帝宇宙真道,宏揚中華文化,期使孝行文化美德自然融入於日常生活中。 二、主辦單位:台北市掌院(天人堂、天心堂) 三、協辦單位:台北縣初院、基隆市初院、桃園縣初院、新竹市初院。 四、實施對象: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、社會組(資格請各地教院審核)天帝教皈師同奮。 五、實施日期:中華民國95年10月22日(星期日)上午9:30~11:00 六、實施地點: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二段155號(台北市掌院大同堂) 七、競賽作品:以中華文化、師語、倫理道德、謙讓守禮為主題。 八、實施方式:採現場比賽方式,由參賽者在限定時間內書寫完成。 九、比賽辦法: 1、各教院遴選每組至少一人至多三人適當人選報名參賽,請開導師負責不得棄權。 2、每組錄取前三名,第一名積分5分、第二名積分3分、第三名積分1分,將積分累積參加總冠軍成績計算。 3、使用工具筆、墨自備,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。 4、評分標準: A、一律使用毛筆書寫,字體一律限寫楷書。 B、筆勢及功力佔60%,整潔及美觀佔40%。 C、作品規格,一律使用四開萱紙(長68公分X寬35公分32字格式)書法用。 十、報名日期:95年10月1日前將報名表郵寄或傳真台北市掌院教務中心。 十一、評審日期:比賽結束,當場評審,成績領獎配合大會活動辦理。 十二、評審人員:聘請專家評審。 十三、獎 勵: 1、各件作品分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及社會四組評審。 2、各組優勝前三名,頒發獎狀及獎品乙份,並列入總冠軍賽計算成績。 十四、其 他: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擇日公開展覽及攝影利刊載教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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