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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度中元龍華秋祭超薦法會報名表填表須知

日期 2008-08-02 22:09:48 | 文章主題: 教務中心

**97年度中元龍華秋祭超薦法會報名表填表須知 **

請務必用黑色筆書寫並於8/20(星期三前交)

1.請仔細寫清楚所屬教院、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道名、電話、傳真、行動電話、電子信箱、住址、參加日期、人數、住宿人數;搭遊覽車或自用車等,並確認教院公佈欄搭車報名表可有您與親友的姓(道名)。國曆7月14起,繳交報名表後,始可誦經

2.祈福表前、後【弟子】部分勿忘簽名之---

3.尚未被傳授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【紫微星祈】的同奮【包括初皈同奮】,因參與中元龍華法會期間的殊勝因緣,於報名陽薦祈福部分,只要經開導師傳授【紫微星祈】後,即能恭誦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。
  但凡是同奮恭誦本經之前,建議先行齋戒沐浴3天,且每日當天(酉時至隔天卯時),以不超過三本為原則。同奮(個人)尚未誦誥達10萬聲以上,只限在光殿持誦,持誦之前須先誦皇誥50聲, 誦畢後再誦皇誥50聲, 以資神佑。(以當天誦誥為準),若已誦誥達10萬聲以上,個人於光殿內持誦時,在誦此經前後,就不必特別加誦皇誥50聲,皇誥除在光殿外,任何場所皆不能恭誦;個人於光殿外持誦本經,則須選擇適當潔淨場所持誦,且於法會過後,斗期或公文有規定時,也能持誦。

4.表格不夠寫時,於陽薦祈福部分需再寫第二張表(不用寫道名);且須持誦北斗徵祥真經每位至少3本以上。【一格可寫兩位】

5.表格不夠寫姓名部分時,於陽薦祈福部分,可將不需要的字體刪掉或用黃色小紙條貼上再註明。唯歷代祖先只能ㄧ格寫1位

6.以上類推之,於超薦特定先靈與超薦特定陰靈時格式,分別可寫八位;唯超薦累世冤親孽主時,一欄只可寫1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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