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兩岸對等復談」加強誦誥啟動 97/6/5-6/14,為期十天 , 活動期間,天赦救劫祈願文暫停,請改誦「兩岸對等復談」特別迴向文。
日期 2008-06-06 23:18:06 | 文章主題: 帝教
| 「兩岸對等復談」加強誦誥啟動
為祈求兩岸凝聚共識,在對等與相互尊重下,重啟談判建立互信機制,共創海峽兩岸和平前景,弘化院籲請台灣復興基地全體同奮發心祈禱,為兩岸之真正和平而奮鬥。 啟動「兩岸對等復談」加強誦誥活動,自九十七年六月五日(星期四)上午五時起(農曆五月二日子刻)至六月十四日(星期六)下午十一時止(農曆五月十一日亥刻),為期十天。 加強誦誥方式: 1、皇誥:增加集體持誦場次與數目(一場次以一百聲為準)。 2、天曹應元寶誥: (1)集體持誦:排定每日集體持誦場次(不超過三場次),每一場次一次誦畢全本(中間得作短暫休息)。 (2)個人持誦:每日持誦不超過三本,分早、午、晚三時持誦。 活動期間,天赦救劫祈願文暫停,請改誦「兩岸對等復談」特別迴向文。
文號:(97)帝極(參)天字第一四三號 傳示日期:戊子年四月三十日辰時 首席督統鐳力前鋒: 核備極院因應兩岸海基會、海協會復談特別加強祈禱誦誥活動,指示: 一、國運、教運貫系連氣,相生相成,尤其中華民國之存亡實攸關教運之興昌永續,全教同奮齊心一志, 遵循「天命、信心、奮鬥」之無私精神,貫徹救劫使者天命,完成保台護國時代使命,達成兩岸真正 和平統一之目標。 二、兩岸對等復談加強誦誥活動,自九十七年六月五日(陰曆五月二日)卯刻起至九十七年六月十四日 (陰曆五月十一日)亥刻止,為期十天。 三、「兩岸對等復談特別迴向文」取代「天赦救劫祈願文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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